发布人: 发表于 2011-12-08 12:38 阅读次数:16153 次
各县(市)区科技局、“四区二岛”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 现将《宁波创新港运行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遵照执行。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○一一年六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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